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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状

2014年03月24日 18:22:33 访问量:93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指示精神,提高教育系统效能建设,规范教育秩序。县纪委纠风办、教育局纪监室及文星镇教育总支要求我校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的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整治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努力形成积极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的有力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责任状。

一、责任人与责任职责

全体在职教师

1、不得违反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教师集体补课、有偿家教。

2、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在外租用场地或在家组织或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3、不得组织或参与社会或个人民间办学的各种辅导班、预科班、补习班等。

4、不得参与社会上任何团体的聘请,为其讲授新课或辅导假期作业等。

另外,请所有教师一定要注意洁身自好,拒绝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涉黑及邪教活动。

二、处理办法

对于违规违纪教师一经查实,按照县纪委、教育局及文星镇教育总支有关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办法如下:

1、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行为的组织者、参与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3、情节严重,造成重大隐患者,上报县纪委进行查处,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责任人:      

 

长郡·城东学校

2014215

编辑:程竹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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