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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城东学校教师工作手册

2015年09月25日 08:31:30 访问量:5628

 

学校校训:

   朴实 沉毅

办学理念: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办学宗旨:

    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素质全面的现代人

办学目标:

办一流学校,育一流人才

学校校风:

严谨  规范 勤奋 博学



学校简介

长郡教育集团湘阴城东学校,原名湘阴城东实验学校,创办于1999年8月。2004年6月,湘阴籍知名企业家夏志昌先生桑梓情深,为发展湘阴民办教育,报答家乡父老,投资兴办湘阴城东学校。2006年8月整体迁搬新校区,学校发展迅速,规模不断壮大,已经形成品牌

长郡教育集团湘阴城东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校园占地65亩,环境幽雅、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生活区、教学区、运动区、办公区,布局科学合理,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美术、音乐教室一应俱全。学校现有初中、小学教学班47个,师生共计近2700人。我校英才辈出、名师荟萃,办学16年,初三中考、初二会考,优秀率、合格率连年领跑湘阴,在岳阳市中考综合评估中连续七年位列全市前五名,特别是2015年中考,我校综合排名跃居岳阳市第一名(2014年为第二名),近三年来,我校先后有朱慧伊、郭思璐、蒋耀湘、夏浩天等160多位同学考入长沙四大名校理科实验班并录取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从城东学校走出的优秀学子遍布全国各大名校。学校先后被教育部授予“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湖南省优秀学校”、“岳阳市教育教学先进学校”、“岳阳市文明卫生单位”、“湘阴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湘阴县初中教育质量先进单位”等40多项荣誉称号。

2013年5月28日,城东学校与中国名校长沙市长郡中学(长沙四大名校之一)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学校更名为“长郡教育集团湘阴城东学校”,学校整体移交长郡中学,接受长郡 中学科学、规范、严格、有序的管理,两校统一教学制度,统一教学评价,形成一体化运行模式。城东学校每年选派20名以上优秀学生进入长郡中学高中就读,学校的发展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前  言

教育是未来的事业,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处事”是教育的目标。教学是学校的中心,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管理是学校的根本;严格常规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为了使学校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序,我们依据《长郡教育集团教职工管理办法》,结合湘阴城东学校自身实际,整理编辑了这本小册子,同时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学习制度、强化责任、提升素质、促进发展”的活动,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运转,促使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品位,把我校办成一所有特色、高质量、示范性的一流名校。

这本《教师手册》由“教师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常规要求”、“教育教学评价和激励”等四部分组成。恳请广大教职工认真阅读,在教育教学中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办事。相信它能够成为您工作学习的好帮手。

 

                                 

二O一 何俊于岳阳

 

第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 考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七章 奖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九章 附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育部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长郡教育集团湘阴城东学校

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现就教师从业行为提出十不准:

一、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不准歧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五、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者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六、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七、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家养。

八、不准违反规定为学生统一订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

九、我校教师不准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准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不准收受招生回扣。

十、不准在评优评选、评职晋级和学术活动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二篇

 

 

 

 

 

 

 

 

 

 

 

 

 

行政人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1、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班子建设和团结。

3、搞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4、协调好党、政、教学、行政之间的关系。

5、深入群众,深入教学,抓好典型,推广经验。

6、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

7、协助校长抓好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和特殊情况下的来人来访接待工作。

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上级的指示、董事会的决议。

2、全面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确保每年实现奋斗目标。

3、制定学校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设置,建立规章制度

4、负责教职工的学年度工作考核,教师的评优评先、晋升晋职,聘任与辞退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最后把关。

5、协调行政指挥系统之间的关系。

6、执行学期财务预算。

7、负责学校招生。新录、补录、插班学生,公开公平,统一归口。

8、学校的其它事情的决定与处理。

 

教学副校长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负责教学、教研的领导和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校的教学、科研工作计划。

3、负责教师队伍的充实调整、培养提高。

4、研究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经验。

5、完成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组织、检查。

6、校长不在学校时履行校长职现责。

7、校长安排的学校的其它工作。

 

教育副校长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执行各项政策法规,依法治校。

2、组织实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制定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审定团、队、会工作计划

4、负责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与评定。

5、抓好学生的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

6、校长安排的学校其它工作。

 

小学部副校长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小学部全面工作。

2、负责小学部干部、班主任、教师的考核和评定。

3、抓好小学部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安全工作。

4、负责小学部特色构建。

5、向校长提出重要的建议。

6、校长安排的学校其它工作。

 

安全副校长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2、确保:无火灾、无伤亡、无偷抢、无中毒。

3、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确保落实。

4、安排安全工作人员和建立安全防范体系。

5、负责有关安全工作的评定与奖惩。

6、校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1、根据工会的性质和任务,领导工会工作,履行各项职能。

2、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3、经常倾听和集中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4、拟定工会计划,定期向会员汇报工作。

5、主持工会会议,维护教师权益。

 

教务主任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完成和落实学校教育教学目标,负责学校课程、教学评价、队伍建设、教学常规和教务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通过教学管理实现学校的教学目标。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学校教学任务,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不断提高“三率”(合格率、优秀率、巩固率)。

2、编排与修订校历、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招生编班、学籍管理,制订教学常规,建立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组织管理全校教学活动。

3、组织各种考试的命题、阅卷、评分等考务工作。规范阅卷和质量分析程序,根据全校教学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

4、负责教职工课时津贴的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教师考勤、奖惩工作。负责每一学期对学校教师的问卷调查统计工作。

5、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状况、作业负担情况;了解教学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向学校申请教学用具的添置,安排好教辅资料的征订等。

6、加强对初三年级复习迎考工作的引导,针对初三年级教学与管理,有针对性地向教学副校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协助教学副校长工作,完成校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核心和纽带,是学校上传下达的一个重要机构。办公室主任的日常工作职责是:

1、负责起草学校行政综合性的报告、计划、总结、请示、通知等公文函件。

2、负责校长办公会议和学校大型工作会议的组织准备,撰拟会议纪要。组织安排全校教职工的参观、学习等重要活动。负责会议的考勤。

3、负责安排每周工作日历,并及时在校园网上张挂。负责学校有关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建设。

4、保管和使用学校及校长印章,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归档。负责学校各类介绍信及证明材料的签发工作。

5、全面负责教师办公室、各班卫生检查工作,每周及时向教育处反馈卫生检查数据,抓好班级流动红旗的评比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总务主任职责

1、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拟定学校预算。

2、负责联系上级部门与学校的相关工作。

3、负责听取教师与学生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并向后勤转达。

4、协调好后勤与前勤的沟通,抓好职工队伍建设。

5、负责教师教育教学的工资核实、签字与组织发放。

6、负责教学方面的活动开支审核、签字与组织报销。

 

教育处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和领导好德育工作队伍,定期研讨学生思想情况和特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2、深入学生,经常了解学生思想品德、生活、体卫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随时提出改进思想工作的意见。  

3、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按“年级作为一个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教学实体”和学校对班主任工作的要求,交流情况,总结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4、负责对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班级工作的督促与考核,做到天天有检查,周周有总结、月月有评比,每周公布考核结果,为学校表彰或奖惩提供材料。  

5、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对学生的出勤、一日常规、行为、语言进行检查和考核。 

6、激发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好每周升旗仪式、班会及其它学生的集会活动,并在升旗仪式上强调本周相关重要工作内容。  

7、主持对学生的奖惩事项。每学期组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礼仪达标/示范班”“优秀班集体”评选以及各种奖学金审批发放工作。对犯错误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开展相关教育工作。学期结束前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审阅品德评语。  

8、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及家长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作用。

 

教科室主任职责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和指导的机构,承担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工作。教科室应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带领全校师生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科研,实施“科研兴校”战略。

1、协助校长选配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审查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教师的教学计划。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推动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

2、制订教育科研的管理与考核、奖励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教研、教改工作计划,对教师的科研和教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估。

3、管理学校的教改科研课题。对校级课题进行立项审查、管理、指导、检查验收,管理好校级以上各级各类研究课题。

4、定期组织教学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备课本、听课本、作业本的检查活动。针对教学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校内研讨会,开展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推广先进的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实验成果。

6、组织安排好教师参加各级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优质课评选和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科竞赛。

7、登记、整理好教师、学生获奖情况,论文论著发表情况,收集和完成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

8、落实对年轻教师的帮助、培养工作,使年轻教师尽快成长,成为教育教学科研能手。

9、配合教务处、办公室,接待兄弟学校及上级部门观摩、交流和教学检查工作。

10、完成分管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处副主任职责

1、协助教育处主任管理全校的教育工作。

2、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小学部主任职责             

1、严控考试次数,实行多校评价,加强期中、期末考试的评价功能。

2、简单、有效地实行周清、月清,向平时要质量,抓过程管理。

3、主管小学部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等全面工作

4、抓好小学部教师的常规管理和学生的常规管理。

5、抓好小学部教师的评价工作。

 

团委书记职责

1、贯彻执行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指示,及时汇报和反映情况,做好每周常规管理的统计汇总工作,安排好每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

2、对青年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帮助青年团员树立远大革命理想,增加组织观念,遵守团的纪律,自觉发挥团员作用,努力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3、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员学习制度,做好团的发展工作。

4、针对团员特点,积极开展学雷锋、学先进等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5、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高品味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建设,促进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组织生活,壮大少先队组织,开展好少先队相关工作。

7、督促、指导学生会等学生干部队伍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有关事务的民主管理,切实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完成学校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安全保卫科职责

1、 定期对校舍(教室、公寓)进行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杆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定期对班级教室用电检查,防止漏电,防止伤害学生,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3、每天早晨在门卫处安检。

4、每天课间,中午、傍晚放学后的安全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校园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5、协助保安工作,按《门卫制度》做好门卫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每天班主任放学后的安全护送情况的登记和放假时的班主任安全外巡情况的登记。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学校行政值日职责

 

1、 值日行政人员早上在学生起床铃响前到校,督促安检教师完成值日任务。早读期间到各班巡视,检查登记各班的师生出席情况及卫生工作。  

2、 上午、下午上课期间分别到各年级巡视一次,了解学生课堂纪律及老师的授课情况。

3、 准时出席课间操,登记师生的到位情况,及时记入行政值日登记表,做好反馈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4、 对违纪学生进行劝导和教育,午休期间,制止学生在校园区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5、早、中、晚三餐准时到食堂维持就餐纪律。

6、 晚自习时准时到岗,认真做好坐班教师的考勤工作,对个别迟到教师,应尽快与之联系。值日行政应保证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各年级之间巡视。  

7、 晚自习期间,值日行政到操场及阴暗角落巡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下晚自习值日行政应督促寄宿生全部进入寝室,核对人数无误后才能离岗。

8、 协助各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各项偶发事件。维持学校正常秩序。

9、 做好行政值日记录和登记册交接工作


晚自习跟班老师职责

 

1、提前3分钟到班,摸排安全隐患(电、风扇、门窗等),督促学生进教室,打扫卫生,迅速安静。

2、清点人数(每节课前核查),亲自将考勤情况详细写到黑板上。 当晚第一责任人。

3、有义务负责晚自习纪律,坐到讲台前面,不定期下位巡查(学生睡觉、课外书、手机等),不提倡喊学生上讲台以免影响整体。不做与跟班无关事宜。

4、课余时段有意识到走廊走动巡查,特殊情况迅速上报当晚值班行政。

5、晚自习下课后,督促学出教室,负责关门窗、灯、风扇、空调等。强调不暄哗、不追打,有序回寝室。一定要最后一个离开班级。


教师岗位聘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改革用人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优化教师组合,提高师资质量,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民办学校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校董事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建立本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执行董事和执行董事或校长指定的相关人员任成员,经董事会批准后履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的相关职责。所有聘任和解聘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

三、聘任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教职工和学校双方地位是平等的,都有选择的权利。对教师、职工,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可聘教师岗位或职工岗位;教职工也可以自主决定应聘或拒聘。学校公布岗位(定岗位职责)供教职工选择;教职工应提出志愿承担的工作岗位供学校选择。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考虑教职工志愿,按需聘任。

2、择优聘任原则。聘任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学历、资历、职称为参考,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教师也可以聘为职工岗位。努力使每一个教职工都胜任本岗位工作,逐步建立业务素质不高的一线教师向二线岗位流动、不称职教职工下岗待业的淘汰机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情况下的竞争上岗。

3、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优化组合,形成合理的人员结构。既要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职工,又要注重青年教职工的培养使用,同时也能注意保护工作态度好的老教职工的利益。

4、履行合同原则。学校和教职工应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聘期内双方均不得无故毁约,期满可以续聘。

四、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任课教师要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3、顾全大局,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学校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不聘或解聘:

1、上学期考核不及格者;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者;

3、严重违法学校规章制度和师德规范者;

4、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分配者;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极坏的;

7、挑起事端,严重影响教工团结或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8、因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的,或者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9、由学校校务委员会集体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不予续聘或解聘。

 

六、聘任手续:

1、校长根据下一学年工作需要和教师情况,提出聘任方案,经学校董事会会议讨论最后决定,当年9签写聘任合同发出聘书。聘期内校长或教师若提出变更聘书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2、不聘任的教职工,学校必须于720日之前通知其本人

3、教职工聘期一般为一学年,也可一学期一聘,具体由学校与受聘方商定。

4、学校和教职工因违反聘任合同,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的,分别有解聘和聘的权利。解聘和拒聘都必须提前30日提出。

5、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具备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且又能履行高一级教师职务职责的,在学校岗位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试行低职高聘,其聘任的待遇差额由学校自行解决。因工作态度或工作责任心而未能较好地履行教师职务职责的,可以试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均需校务会通过,由校长履行聘任手续。

七、试聘、不聘人员的处理

1、因工作态度不端正或教育教学能力较弱者,可以试聘。试聘期一般为一学年或一学期,如试聘期中工作态度好或能力有明显提高即转为聘任,反之转为低聘或不聘。试聘期内固定期部分工资不变,岗位工资部分享受70%。

2、校内转岗分流,凡不适合学科教学工作,本校还有职员编制空缺的,可以另聘用为职员岗位。

 

八、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1、学校人员聘用要按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聘用条件和工资待遇,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2、学校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从其他学校调入。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必须选聘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规范学校聘任工作,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对全体聘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

4、所有聘任必须按程序进行。

(1)本人填写应聘申请表;

(2)资格审查;

(3)试教或面试(新进教师);

(4)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5)签订聘任合同。

 


教师请假、调课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出满勤。全体行政干部、职员和年级组长、班主任实行坐班制,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职、旷工;其他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凡已事先通知开会或参加活动的教工,若不能及时出席,将视为旷工)。

二、教工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履行请假、调课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教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教师请假到教务处做好调课,其他人员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做好临时工作调整。

2、教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登记表,填好相关内容,经由年级主管签字批准。请假1天及以上须报校长批准;行政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必报校长批准。请假住院都应有县级医院病假证明单(突发病先无证明,但必须迅速补办请假手续)。请假人上班之时,必须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登记表交办公室备查。

3、教师需请假调课、代课的,经校长或年级主管批准后,到教务处签发调课(代课)通知,由教务处作出课程调整并通知到班级和老师。

4、教务处应将调课情况予以登记,并及时报给教学常规检查老师。凡未按上述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未按要求履行调课手续的按私自条课理。

三、考勤与工资、课时津贴挂钩:

1、教师旷课一节,扣当月课时工资50元;上课迟到一次,扣当月课时工资20元;私自调课一次,扣两名当事人当月课时工资各50元。

2、职员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当月工资20元;每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50元。

3、事假:请假一天扣30元。病假:请假一天扣20元。婚假在国家规定的休假内不扣钱。所有代课都须扣除请假人30元/节。


教职工考勤制度

 

全体教职工考勤由教导主任总负责。将月考勤情况在校内公布。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校上课期间,早上9:00前、 下午3:50后按指纹考勤。缺5次以下每次扣3元,超过5次的,每次扣20元。

2、上课结束后,教师在学校自制的班级日志上签名,每月课时津贴按小于或等于签名数据核实计算。

3、迟到、早退、随意离堂,每次各扣5元;旷课一节,扣20元;随意兑课、占课、给课,各扣10元。学校每班设学生管理员,管理学校自制的班级日志。

4、连周六日不计考勤津贴,上完课可以离开,班主任必须全天候跟班。

5、晚自习未清点人数、中途放任学生外出(包括上厕所)、晚习纪律差、未组织学生入寝,每项各扣5元。

6、阅卷时,组长规定的时间,等同学校时间,违规按上方案处理;其它活动时间比照上方案,临时规定。

7、特殊假,报董事会决定。


学校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每缺会一次扣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并通报批评。

2、每次会议必须规定何时开、召集人、参加人、程序和纪律。必须做好会议准备、限定会议时间、突出会议主题、做好会议记录。

3、教职工大会,一般每月一次。平时工作布置,学校以下发安排表、大厅内通知,或由行管人员、班主任负责向所联系教师传达的方式进行。

4、班主任会议每两周一次,在单周星期一第五、六节召开(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5、行政会议每周一次,在星期五上午召开(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6、教学工作专题会议一般一期一次(初三除外),期中考试后召开。

7、学生家长会一般一期一次,在期中考试后进行。


学生教辅资料集体订阅制度

1、凡老师指导学生订阅的教辅资料,不论统一购买还是学生自行购买,只要订阅人数达半数,即适用于本制度。

2、为提高教学效率,各年级主要科目可根据教学需要指导学生适当订阅教辅资料作为教材的补充。老师要指导学生阅读或解答所订阅的教辅资料,并及时对阅读或解答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批阅,其批阅要求与其他作业要求相同。

3、教辅资料的订阅程序如下:首先备课组集体研究,反复比较,提出统一的订阅意见;然后备课组长写出订阅报告(报告含订阅目的、资料使用方法、批阅方式、标示价格和实际购买价格)报下年级行政干部和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下年级行政干部和教研室主任将订阅报告送主管校长审批,并留一本样书交主管校长存档。

4、主管校长审批同意订阅教辅资料后,签发订阅许可单;学校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由教务处和总务处具体负责。

5、凡未经学校统一征订而组织学生订阅教辅资料的,视为违规订阅;一经发现超标订阅、违规订阅的教辅资料,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校内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6、教辅资料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主要责任人:下年级行政干部、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主任、年级组长;直接责任人:备课组长、任课教师。


工会活动制度

 

工会活动是实现“工会的建设和教育职能”的重要途径,通过一系列合理的活动,可以更为有效地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社会建设,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引导会员,培育会员,寓教于乐,寓教与活动之中,团结引导广大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基于工会活动的重要性,特制定我校工会活动制度。

一、原则

工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党支部的指导下,工会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要求,由工会经过组织程序,以广大会员意愿和要求为出发点,做出决定。

二、内容             

1、创建教职工之家,常建常新。

(1)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促进本单位的发展。

(2)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

(3)突出维护基本职责,维护代表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民主参与,让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

(5)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

2、外出活动:一年一次,消除职工的心理疲劳,增加职工间的了解和友谊,享受大自然,陶冶性情。

3、文娱活动:增强职工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

(1)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搞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每年举行两次球类比赛。

(2)以工会小组或个人为单位展现集体和个人的风采和才艺,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不拘)开展庆元旦或迎春文艺汇演。

4、普法教育

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进行普法教育。

5、工会民主建设

(1)把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党政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我校民主政治建设。

(2)每期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学习《宪法》《工会法》和《教师法》规定的有关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参与国家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的条款,以提高教职工的民主意识,从而积极发扬当家作主的精神,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力。

(3)坚持、完善教代会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的五项职权,每年年初或年末,开好一年一次的教代会,讨论通过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改革方案和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决定,认真搞好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如有特殊问题须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的,可临时增开专题会议。

(4)支持、协助行政开展好校务公开工作,把政治民主、教学民主、经济民主和生活民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5)与党政配合,召开各种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工作意见。

三、要求

1、工会活动建立考勤制度(公假除外)。考勤由各工会小组长负责,每次活动后将考勤情况交校务处留存,作为考核、评比、奖惩的依据之一。

2、活动前工会委员及各工会小组长应认真负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制定好计划。

3、活动中工会委员及各工会小组长应积极认真地负责各项任务安排,热心为会员们服务。

4、活动中应注意爱护公共财产,经费要励行节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5、活动安排不能与正常的教学秩序相冲突,遇有冲突时,应将活动顺延改期。

6、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工会委员会在征询意见后,再作出相关规定。

 


学校安全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每个师生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对突发事故要及时报告,现场的任何师生都有权有责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意识,特别是实验课、微机课、体育课、体育训练、课间操、比赛、走出学校的社会实践、素质教育活动等,教师必须到位,规范授课,严密组织,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等等。

四、学校各年级组、教研组、班级除了必须贯彻学校的安全制度,还要有符合自己具体情况的安全规定,以制度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开展校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严格实行组织者书面审批制度,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禁止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危险品进入校园,学生不得在有危险的场所玩耍、嬉戏,严禁攀越围墙、栏杆,严禁私自接电。

六、讲究卫生,不吃脏、变质的食品水果,要特别注意辨别包装食品的真伪,禁购“三无”食品,不要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处购买小吃或食品。强调学生在证件齐全,清洁卫生好的食堂就餐。

七、禁止学生下河、塘洗澡

八、遵守交通规则,不吊车、追车;不坐无证件、未保险、车况不好的车;不在公路上嬉戏、玩耍。

九、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各班主任认真对学生进行晨检,如果发现学生有病,立即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医;若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学校。

十、  教师是教育下一代的,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凡是因为以下原因,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均为失职行为,其责任人该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如果因之使学生受到伤害1人以上,该年度考评为“不合格”;如果因之使学生致死1人以上的,三年考核为“不合格”;若触犯刑律的,交与司法部门处理。

(1)班主任活动前未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的;

(2)教育教学活动未注意安全因素的,未起到监督作用的;

(3)发现事故苗头没有及时阻止的,事故发生未果断制止的;

(4)率领学生外出活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的;

(5)私自换课的,提前下课或放学的;

(6)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7)私自利用节假日要求学生到校开展活动的;

(8)对学生私下辅导、补课的;

(9)面对学生求助不以理睬;

(10)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的。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的购入

购置财产要根据需要,确定数量和用途,按照程序,经过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登帐等手续。学校各部门需要购置物品时,应列出需采购物品的清单,说明采购物品的理由,交校长和执行董事审批。购物人员根据批准后的清单购置,不得超出清单所列项目和数量。物品购回后,购物人员将购物清单、交款发票(上级调拨物品或捐赠物品,由调拨物品或捐赠物品领取人持相关单据)和所购物品交校长和执行董事指定人验收核对后,由校长和执行董事在票据上签 字,移交财产管理员验收、登记和入帐。(金额200元之内,不须登记的物品可以请示相关负责人直接购物人员购买)

二、财产的分类

1、房屋和建筑类 (1)门窗墙壁(2)消防器材(3)水电器材及饮水设备

2、专用设备类:(1)电教设备 2)交通工具 3)炊事机械

4)医疗机械 5)教学仪器 、药品和其它实验用具 6)一般电器

3、一般设备类:(1)家具设备 2)体育器材 3)音乐设备 4)美术设备 5)办公用具 (6)课桌椅(7)床架

4、图书类:(1 教师用书 2)学生用书 3)图书室图书

 5、其它类:(1)卫生工具(2)不便分类的其它物品

三、财产的登帐

凡学校公款购入的物品均应登帐;校外有关部门或上级机关调拨的物品应根据调拨单登帐;外单位、个人捐赠给学校的物品,由主管领导和财产保管员共同参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做出估价(有单价票据的按票据单价)后登帐。

固定资产除总帐外,应按使用者的不同建立分帐。总帐和房屋等固定资产以及不变于分类的大宗物品分帐由财会室管理;食堂财产分帐由食堂主管管理:图书由图书管理员管理;实验室由实验管理员管理;易耗的教育教学用品和学生统一购置物品由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在学校内调配时,有关财产保管员监督进行并调整好分帐。 

四、财产的使用

1、财产的使用人即是财产的保管人,谁使用谁负责,爱护使用,丢失赔偿。

2、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然损坏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维修或更换,因失误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应酌情赔偿。

3、使用人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财产保管员,财产保管员及时调整帐目。 

五、财产的借用

     1、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借给个人私用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或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由财产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开具出门条,方可出校。

2、凡借用公物必须有书面借条,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日期、领导批准签字。

3、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统一由批准人和经手人负责追回,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六、财产的领用、交回

1、教职工在学校办公所需的教学、办公用品按学校规定的标准,由个人登记领用。

2、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办公室应通知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七、学校资产处置制度

     1、因达到使用年限和使用期限报废资产,先由保管员写出资产报废报告,总务处检查核实,报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报废处理。

2、资产价值超过五千元以上的物资和房屋、汽车、计算机等重大固定资产的划拨、转让及报废按以上程序报批外,还要向董事长审批后再进行处理。

3、发生资产报损,总务处对报损资产进行核实,属正常报损的,先填写报损登记单,经有关单位批准,再行报损处理;属非正常报损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按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一切资产。

5、资产台帐应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做到真实准确,帐物相符。

6、每学年总务处要对资产台帐和实物核实一遍,年末会同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做到帐物相符,由总务处向校长、董事会上交报表。

 


财产管理员职责

1、有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意识,坚持上下班制度,热情对待每一位财产使用人。

2、管理好学校的一切财产和设备,记录清晰,能随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分布使用等情况。

3、建立财产总帐并按财产品种和使用部门的不同,分别建立财产分账(分帐户按谁保管谁负责管理的原则,由分管人记帐,由财产管理员核帐)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谁保管谁登记),每学期末清查一次。

4、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体育器材、消防器材、文艺用品、房屋、门窗、自来水管等要经常检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

5、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6、负责日常办公用品、教育教学用品及学生的代管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7、负责落实借用物品的归还和损坏物品责任人的赔偿。

8、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好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教师信息档案制度

     为准确掌握教师在教育教学、师德师风方面的基本信息;在教师评优晋职,聘任与辞聘时,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特制定《教师信息档案制度》

1、教师信息内容:教师履历表必填内容(以人事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表格为准)、学期业务考核内容(见业务考核表)及学校认为需要采集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其它信息。

2、教师信息档案11档,以纸质档案为主,有条件时可以考虑建立电子文档信息库。

3、学期业务考核内容分教师业务考核档案正本和副本。正本由教师本人填写,每学期填写一次,由办公室集中收齐;副本由学校分管领导通过考核评定后填写,正、副本全部放放个人档案袋,由专人负责保管。

4、个人档案除执行董事、校长和专管人员外,任何人不经校长批准不得查阅。

5、专管人员应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摘录、复制档案内容。

6、教师调出或退休,其信息档案仍由学校保管1年,1年后由本人决定是否取走。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生学籍。

 2、我校是民办学校,接收学生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3、小学录取一年级新生,要求无智力障碍、无语言障碍,有自理和自控能力,达到规定入学年龄。

 4、小学二、三年级学生插班通过简单测试,能基本达到要求可以接收入学,四、五、六年级插班需要考试语文、数学,达到规定分数方可入学。

 5、初一招录新生通过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可以入学;初二、初三年级插班学生通过统一考试,达到规定分数可以入学。

     6、四年级以上的新生招录和插班,原则上不举行单独考试。

     7、通过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和插班生由校长签字后方可发录取通知,通知后不来报到的学生名册交校长备查。

 8、没有通过统一考试,而又非录取不可的新生和插班生,先由教务处登记造册,正式开学前一天由校长审批,并交执行董事备案。

 9、开学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期新进学生作一次全面复核,任何人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违反规定者要接受学校的处罚。 

附:新生(插班)登记表

学校

寄(通)宿

关系人

联系

号码

分数

审批

 

 

 

 

 

 

 

 

 

 

 

 

 

 

 

 

 

 

 


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订制度如下:

一、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二、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班主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


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要登记好相关信息验明证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3、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4、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先请假,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5、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6、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7、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劝阻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确保校门口不拥堵及两边20米范围之内的卫生。

8、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9、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早晚对教室、办公室巡查,对未关门窗、水电情况进行登记。

11、学生事、病假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校内车辆停放与交通安全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 、在校园内必须推车行走。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6、学校教师的机动车统一停放于学校指定位置;外来人员的机动车严禁进入校园。

7、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时速不得大于20KM/H)。

8、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应严格服从学校保卫人员和值勤教师的管理,并应自觉避让学生,严格做到行人优先。

9、食堂、商店进货车辆按规定时段放行。所有事务车辆要先经过学校当天行政值班人员批准。


寝室管理制度

一、纪律制度

1、学生必须办理住宿手续,按规定的寝室,床号入住,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2、严禁打架斗殴,违犯者扣班级2-5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3、严禁打牌、赌博、吸烟、喝酒,违者扣班级1-5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4、严禁私自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违者扣班级1-3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5、严禁在休息时间吵闹或大声喧哗,严禁打地铺睡觉,违者扣班级1-2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6、严禁拉帮结派,违犯者扣班级1-2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7、严禁顶撞老师或学生干部,违者扣班级1-2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8、严禁上课或自习时间在寝室逗留,违者扣班级1-2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9、各寝室成员要自觉按时充热水卡,不得盗用热水,不准用冷水冲凉。

二、安全制度

1、严禁翻越栏杆、护窗、围墙,违者扣班级1-5分;严禁私装乱接电源,违者扣班级1-5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2、严禁在寝室内生火或使用家用电器,违者扣班级1-5分,并对当事人按校规严肃处理。

3、严禁在寝室内追打或开展剧烈运动,违者扣班级1-2分,严禁私装乱接电源,违者扣班级1-5分,严禁私装乱接电源,违者扣班级1-5分

4、人离寝室必须落锁,贵重物品或现金交由班主任或辅导老师代为保管。

5、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学校定期组织检查。

6、严禁攀爬窗台、晾晒衣物。每个寝室必须配撑衣竿。

三、卫生制度

1、寝室内必须干净、整洁,检查未达标的扣班级1-2分。

2、公共区必须打扫干净,检查未达标的扣班级1-2分。

3、不乱扔垃圾或倒水,要保持室内干燥,早晚开门开窗,通风换气。违者扣班级1-2分。

4、洗漱到规定地点,违者扣班级1分。

5、不准带饭或方便面到寝室就餐,违者扣班级1分。

四、财产制度

1、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节约用水,爱惜粮食。

2、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公私财产,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给全体教师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工作环境,塑造长郡教育集团城东学校教师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办公期间,不串岗、空岗。

二、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嬉戏打闹、干私活、打瞌睡、下棋、打球、玩扑克、酗酒滋事玩电脑游戏和上网聊天)。

三、教师办公室放置物品规范有序,私人物品全部进柜,桌上资料放置整齐,保持墙面清洁,不能在墙上钉、贴各种物品。

四、施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保持地面整洁。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乱扔纸屑、烟头、槟榔渣、杂物,不随地吐痰。

六、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灯具、风扇、电脑等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严禁在办公室里用电烤炉,办公室原有的电烤炉上交学校,因私自使用电烤炉出现安全问题要承担一切后果。。

、要有安全意识,下班后或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爱护办公室的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校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照管老师随车制度。

学校每台车有一名照管老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照管老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7)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8)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和培训。

(9)与照管老师紧密联系,与家长沟通讲艺术、讲方法。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后勤处联络协助处理。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后勤处,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后勤处、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照管老师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书,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5)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7、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司机要服从后勤处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后勤处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8、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9)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9、照管老师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老师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6)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7)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8)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托照管老师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老师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


课堂守则

 

1、上课铃响后,学生迅速进入教室(体育课:体育委员开始按体育课队形集合队伍),快速做好课前准备:把与本节课有关的课本(学案)、练习册等整齐放好,学习用具放在桌子右上角,安静等待教师进入教室。

2、上课铃响后,教师应端正站立在讲台前,精神饱满、面带微地向学生宣布“上课”,值日生叫口令“起立”,全班学生站立整齐后说:“老师好”,教师还礼并答“请坐”,学生方可坐下(英语课用英语)。

3、课堂上,学生要聚精会神,坐姿端正,看书时眼睛与书本保持一尺左右的距离,认真做好课堂笔记;听课过程要与教师主动配合,积极思考;回答教师提问时,站立姿态端正,声音要响亮;要按时、独立、规范地完成课堂练习。

4、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珍惜每节课的学习时间。在课堂上不得起哄,不做小动作,不东张西望,不能趴在桌上,不准做与该学科教学无关的任何事情(如:吃零食、其他书籍、听音乐等);学生如有问题,必须举手示意,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

5、整个教学过程,教师要关注每位学生的学习状态,坚决制止有碍学生学习的不良现象和行为发生,采取适当方式批评教育,不得马虎迁就,培养全体学生良好的上课习惯。

6、教师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手机放包里,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抽烟或嚼槟榔,不能坐着讲课。上课时间内,师生均不得随便离开课堂(包括自习课)。

7、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站到教室门外、办公室等地方停课反省;学生对教师处理问题的方法如有不同看法,也不得顶撞老师,有问题待课后处理。

8、下课铃响后,教师不得随意拖堂,及时宣布“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学生站立整齐后说:“老师再见”。课堂结束后,教师要填写《班级日志》。

9、自习课上,学生要保持安静,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完成作业并对新课进预习。不准在自习课上讨论问题。

10、课间休息时间,值日生要将教师上节课的板书擦干净,整理好讲台;学生要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可以走出教室适当活动,调节一下身心状态。但不得在教室里、走廊上大声喧哗打闹。

11、教室(含专用教室等)要始终保持桌面、地面、墙面、课桌椅的整齐清洁,不得刻画。爱护公物,责任到人,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第三篇

 



班级常规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纪校风,完善班级管理,增强班级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营造健康向上的教育氛围,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长郡教育集团湘阴城东学校学生常规要求》为依据,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对全校各班实施目标管理,并制定班级常规考核评分细则。

一、扣分项目

1、出勤:由校门口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每天早上和下午上学时各检查一次,每迟到1人扣1分,上课期间未经批准出校门1人扣1分,旷课1人次扣2分。(此项由教育处、团委、年级组共同负责。)

2、课堂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专心听讲,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每发现违纪1人次扣1分。(此项由教务处派专人到教室抽查。)

3、教室卫生:课桌摆放整齐,黑板擦净,工具摆放有序,地上无脏物,墙面无污迹,大扫除做得好的可加1-2分。(此项由教育处负责检查,具体要求以卫生检查细则为准。)

4、个人仪表:在校期间,每天必须按要求规范穿校服、佩戴红领巾(团徽),服装要求整洁。男生不留长发、不剪怪发(以平头为准),女生头发前不及眉、不披发。男女生均要求不染发,不烫发,不准佩戴首饰,要勤剪指甲。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此项由行政干部、教育处及学生干部负责考核。)

5、课间操、早操:要无人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向班主任请假,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场地,队伍整齐,保持安静,态度认真,动作规范,做(跑)操质量高。对有人缺席或质量不高的班级除散操后留下处罚外每次扣0.5分,特别好的给予0.5分加分。(此项由教育处、体育组、学生干部负责进行考核。)

6、眼保健操:动作规范,态度认真,无人缺做。组织不好的班级每次可扣1-2分。(此项由教育处、年级组及学生会干部检查。)

7、班会课:按照要求上好班会课,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纪律优良。凡未认真组织的每次扣1分,未组织缺一次扣2分。(此项由教育处和团委负责检查。)

8、寄宿生管理:寄宿生按要求就寝,参加晚自习,并严格遵守寝室纪律及晚自习纪律。违纪1人次扣0.5-1分。(此项由生活老师及晚自习负责老师打分,具体要求以寄宿生管理细则为准。)

9、升旗仪式及大型集会活动: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场地,队伍整齐,统一着校服,纪律良好。被评为“较差”和“差”的班级每次扣1-2分。(此项由团委、学生会干部负责考核。)

10、单车、家长机动车管理:单车必须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出入要礼让,不得拥挤,不准在校内骑单车,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家长机动车在校门附近必须按规定有序停放和行驶,违反者每学生每人次扣1分。(此项由保卫科负责考核。)

11、公物管理:对损坏公物的除按规定赔款外还要酌情扣1-2分,放学和体育课等无人在教室上课时,如教室不及时关空调、关灯、关门的班级每次扣1分。(此项由总务处与教育处检查实施。)

12、午休管理:午休时段全体学生在教室休息(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凡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此项由值日老师及学生干部负责。)

13、通讯、娱乐、球类活动:严禁学生在上课、上自习、在学生寝室时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在校外不准进营业性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城等场所,球类活动必须于规定时间在运动场内进行,午休时间不准打球,放学后超过静校时间不准在学校打球,任何时候不准在教学区进行球类活动。通讯项违规处理根据《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娱乐、球类活动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此项由教育处、保卫科负责。)

14、宣传教育:主要指班级黑板报及投稿、征文等,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次给予1-2分扣分,特别好的给予1-2分加分。(此项由团委组织有关老师和学生检查。)

15、学生处分:对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除按《长郡教育集团湘阴城东学校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外,按处分的等级每人给予1-5分的扣分,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不能评为当月的文明班级。(注:凡班主任主动上报违纪材料并及时作了妥善处理的将减半扣分或不扣分)。(此项由教育处与保卫科负责考核。)

16、其它:以上未涉及到的特殊情况由教育处与年级组研究给予一定的扣分。

 二、加分项目

17、好人好事: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在学校、社会做好人好事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并受到表扬的将酌情给予1-2分加分。(此项由团委、教育处负责。)

18、竞赛活动加分:集体奖项(学校统一组织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根据名次给予2-5分的奖励(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每班此项上限为15分。(此项由教育处负责,期末统计一次,加入班级常规考核总分。)

19、特色活动加分:班级组织开展的特色活动(报相关材料),经审核每次给予1-2分的奖励,如果班级开展的有意义的特色活动被省、市级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推介,可每次给予5分的奖励(此项由团委负责,每期末统计一次,加入班级常规考核总分。)

20、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能够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每次给予1-3分的奖励。

 三、考核办法

21、考核办法,每班每周基础分100分,实行加减分制度,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小结;月评总分在年级前30℅(或常规考核分高于98分)的,评为“常规考核文明班级”;常规考核分低于98分但高于92分的,评为“常规考核达标班级”;常规考核分低于92分但高于85分的,评为“常规考核基本达标班级”; 常规考核分低于85分的,评为“常规考核不达标班级”。

22、解释权,此办法由教育处负责解释,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教案、听课本和学生作业要求及

检查制度

 

一、关于教案要求和教案检查

1、教师要在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写出教案。教案要体现本节课的“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双力”(智力、能力)、“双育”(智育、德育)的教学全过程。内容上应体现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授课时间,以及如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完成这些目的和要求的方法、步骤、板书设计、课堂练习及家庭作业等,授课完毕,要根据实际授课情况扼要写出教学后记。

2、教案应该一课一案,反对备统课。全期教案个数=周时数×周课时数×0.75。

3、教案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版的,但电子版教案不能同一备课组完全一致,要与实际授课相符,要体现学生的特点,要体现教师个人特色。教案既不要过于繁琐,又不要过于简单,要简明扼要,一目了然。课件是教案的一部分,不能代替教案。无教案不能上课。

4、学校将强化对教师教案的检查。教案检查分集中检查(每学期两次)和随堂检查两种方式。集中检查时检查所有老师教案,由教务处和教科室组织行政干部、教研组长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教案,教务处和教科室负责及时写出检查情况总结报主管校长。随堂检查由学校督学、行政干部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随堂听课时进行,被听课老师应主动交备课本随堂检查。

二、关于学生作业要求和作业检查

1、学生作业要精心选择,要符合教学和学生实际,难度要适中;老师要按本学科的特点对学生的作业提出规范要求,严格训练,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2、作业量要适中,反对搞题海战术,不要给学生造成过重的课业负担。当天无课的一般不布置作业;由主管校长牵头,根据各年级实际需要,以年级为单位,规定每科每天的作业量上限;年级组要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经常了解学生作业负担情况并及时反馈、调整。

3、老师要对学生的作业进行及时的批阅。批阅要逐题进行,不能一页一“√”;对作业的评价使用百分制记分,并注明批阅日期;批阅方式为详批详阅;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都要批阅。要建立学生作业差错记录本,认真记录学生作业差错集中的题和差错的类型,并针对学生知识上、能力上的漏洞和缺陷,指导学生认真更正,在下次作业批阅时进行检查。

4、学校将强化对学生作业的检查。作业检查分集中抽查(每学期两次)和分散检查两种方式。集中抽查时抽查部分学生作业,由教务处和教科室组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进行检查,教务处负责及时写出作业抽查情况总结报主管校长。作业分散检查由督学、下年级行政干部、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组织进行,每周检查一个科目的全部学生作业,检查情况在年级内公布,并报送教务处和主管校长。

5、对作业认真、工整的学生和批阅及时、规范的老师,要给予表扬;对作业偷工减料、马虎潦草、迟交缺交次数多的学生和作业批阅不合要求的老师要给予批评。

特别说明:学校督学组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上课、作业、教案、听课本等)可以随时督导,督导的结果是评价与考核一个教师的重要指标。任何人不得拒绝督学组的督学行为,违者按城东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教师集体备课制度

1、各备课组长要认真组织本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要通过集体备课统一本组教学进度,统一辅导资料,统一作业,统一考试;要认真研究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集思广益,科学处理;要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促进本组老师教学水平的均衡、快速提高。

2、各备课组集体备课(一般两周召开一次)要定时间、定地点,有中心发言人,有备课记载。备课时间原则上按学校整体安排的时间。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改备课时间或地点的要提前报告教科室或教务处。

3、各位老师必须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集体备课的,要向教务处值班主任请假,备课组长不得擅自批假。

4、每位老师每学期应上一节组内公开课,各备课组每个学期应安排不少于两节(小组不少于一节)组内研究课,课前认真准备,若无课程冲突,本科目的公开课老师应到堂听课,课后认真评课,确保研究课效果的最大化。

5、教务处将及时对集体备课活动及集体备课记录进行检查登记,无故未按要求组织集体备课,或老师无故迟到、缺席集体备课,学校将按出勤制度处理。


考试命题、组考和阅卷制度

 

一、命题

1、责任到人,实名制,试卷的标题下须明确显示命题人和审核人的姓名,没有署名,不能交卷。交卷须交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打印稿须检查无误,确认“可以付印”并签上命题人的姓名。

2、交卷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逾期未交卷扣20元。

3、命题须严格按照考试说明要求,凡出现以下差错扣50元:超范围,私自更换题型,照搬资料,有错题,难度失衡。试卷难度(0.75±0.05)以年级平均分为准。

二、组考

1、实行年级组长负责制,各年级组长应对本年级组考各环节加强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参考、诚信参考,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督促老师按时到岗;教务处应对各年级组考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并及时张榜公布,考试结束学校对各年级组考情况进行评价。

2、监考老师应根据教务处或年级组监考安排,按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前10分钟未到的按迟到处理,每人次扣10~20元,监考老师不得随意请他人代替或对换,违者扣双方各100元,无故不来监考按旷工处理,扣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3、开考前监考老师要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到书包里,书包统一放到指定位置。

4、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认真。不得随意出考室,不得看书、看报、做题,不得玩手机,不得打瞌睡,发现舞弊学生必须如实上报并在考场情况记载表记载。违反上述要求、监考不认真的每人次扣10元,因监考不认真使监考考室发生较严重的舞弊事件的,每次扣5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5、下考后监考老师要收齐学生试卷,并认真清理试卷,不得漏收试卷,不得倒装试卷,按考号顺序由小到大清理好后连同考场情况记载表一起送交验收员,要待验收员核对无误后才能离开。凡倒装试卷每张扣10元,漏收试卷每张扣5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阅卷

1、各学科阅卷组长全权负责本科组阅卷工作,务必及时组织老师阅卷,要求原则上当天考完,当天阅卷完毕。要精心组织,科学分工,按期完成阅卷任务。

2、严格做好考勤,不得使用学生阅卷。阅卷老师要准时参加阅卷,不得迟到缺席。凡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10元,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00元。因病因事需请假的按教工请假制度办理。

3、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在评阅前组织老师讨论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老师要坚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阅卷原则,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判好每一份试卷,每一道试题,记分要准确。

4、杜绝遗漏试卷,杜绝误评、漏评现象,实现 “零误差”的目标。

5、凡出现漏阅、阅卷评分误差较大、差错份数较多的,或出现丢失学生试卷,要对相应备课组予以通报批评。

6、教务处或年级要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测算,将测算结果呈报校长,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


学生会干部检查制度

 

一、出

1、检查时间:每天早上7:20开始(主要由自主执勤的班级负责)

2、扣分标准:每迟到1人次扣1分

 

二、教室卫生

1、检查时间:上午:7:40开始,下午:13:10开始。

2、扣分标准:卫生检查细则为准。

 

三、个人仪表

在校每天必须按要求范穿校服、佩戴红领巾(团微),服装要求整洁;男生不留长发、不留怪发(以平头为准),女生头发前不齐眉,不披发;男女生均要求不染发、不烫发;不准佩戴首饰,要勤剪指甲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每次。

 

四、课间操

1、检查时间:每天课间操。

2、扣分标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0.5分,未按要求时间到达制定场地的扣班级0.5分,做操时队伍不整齐,不安静,学生态度不认真,动作不规范,做(跑)操质量不高扣班级0.5分,特别好的给与0.5分加分。课间操时间,班级未关灯和风扇、空调的,每次1分。

 

五、眼保健操

1、检查时间:每天眼操时间。

2、扣分标准:学生动作不规范,态度不认真,不做的每人扣1分每次;组织不好的班级扣1—2分。

 

六、班会课

1、检查时间:每周星期二班会课

2、扣分标准:未认真组织的每次扣1分每次,未组织扣2分每次。

 

七、午休管理

1、检查时间:每天13:10以后。

2、扣分标准:学生在教室休息(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 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

 

八、升旗仪式及大型集会活动

1、检查时间:每周升国旗时间和具体的大型集会时间。

2、扣分标准:在规定时间进入场地,队伍整齐,统一着校服,纪律良好,被评为“较差”和“差”班级扣1—2分。

 

九、宣传教育(黑板报等)

1、检查时间:具体检查时间由学校安排。

2、扣分标准:未按学校要求做的班级扣1—2分,做得好的给予1—2分加分。

 

十、排队管理

1、检查时间:就餐排队、集会排队、放学排队。

2、扣分标准:所有排队必须做到快、静、齐、举班牌;一周被评为“较差”和“差”的班级扣1—2分。

 

十一、文明就餐

1、检查时间:早、中、晚餐就餐时间。

2、扣分标准:未按学校统一调度就餐的扣班级2分;就餐过程中插队每人次扣1分;就餐时对食堂工作人员不礼貌、顶撞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0.5分;就餐时不准浪费粮食,将饭菜倒在餐桌或地上的每人次扣1分;剩饭剩菜未倒入指定位置的每人次扣2分,没有将饭碗放入指定的地点每人次扣1分;送碗时摔碗的每人次扣1分。

 

十二、所有检查情况学生会干部须如实填写详细情况,谎报学生信息给学生会干部的扣所在班级5分。


第四篇



  文明礼仪达标、示范班评选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和学习习惯,促进良好的班风和校风的形成和发展,学校根据情况每学期评选“文明礼仪达标班、示范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条件

1、文明教育好。班上重视文明礼仪教育,班上学生有礼貌、懂礼仪、谈吐文明;不打架、不骂人;遵守社会公德、珍惜学校荣誉。(由任课老师、生活老师评价)

2、仪容仪表好。班上没有规定时间不穿校服、仪容仪表不合格等现象。(由相关检查老师评价)

3、尊敬师长。尊敬老师、家长及长辈,见到老师及长辈能主动打招呼问好。(由任课老师、生活老师评价)

4、学习环境好。教室布置整洁,教室卫生打扫及时、彻底。学月内获卫生流动红旗。(由办公室、教育处评价)

5、遵纪守规好。班上每学月被评为常规优秀班级,无人被通报批评或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由教育处评价)

二、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办法

根据以上评选条件,每学期期中考试后一周内,各班由班主任牵头进行自评,在自评认为合格的基础上由班委会、团支部填写申请报告(到教育处领取),经年级组检查过关后报学校验收,学校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条件验收合格后可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被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的班级期末考试前一周可继续申报“文明礼仪示范班”。

三、文明礼仪示范班的奖励办法

1、“文明礼仪达标班”、“文明礼仪示范班”在本学年度有效。

2、被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的班级奖班级常规考核分3分,并授予“文明礼仪达标班”奖状;被评为“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班级奖常规分5分,授予“文明礼仪示范班” 奖状,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被评为“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班级在评选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时优先考虑。

本办法由教育处负责解释,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优秀班集体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纪校风,完善班级管理,增加班级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营造健康向上的教育氛围,学校决定开展评选优秀班集体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基本条件:

1、德育教育好。班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经常性开展理想前途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等教育活动;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取得良好效果;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任课教师中无体罚、无歧视或淘汰学习困难学生的现象;全班违法犯罪记录为零。

2、学习风气好。调查问卷学风满意率达75%以上。有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坚持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活动相结合;考试中无违纪舞弊现象。

3、班级建设好。调查问卷班风满意率达75%以上。全班同学有健康的集体舆论与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有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有民主和谐的班风;学生干部能团结协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班级建设在年级具有示范性或某一方面得到推广。

4、活动开展好。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各类教育活动中有较突出的表现。班会活动形式多样,主题鲜明,针对性强,有教育意义。

5、班级管理常规考核好。学期内至少获得“常规考核达标班级”(获得“文明礼仪达标班”、“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班级优先)。

6、学习成绩综合评价好。学期内被评为“学习成绩优秀班级”或获“学习进步显著奖”(此项由教务处与年级组根据优秀率、合格率、人平分综合评价。两项获奖班级总数不超过年级的50%)。

7、学额保持好。学生巩固率为100%,班级无学生流失。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班集体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年级组民主推荐、报教育处审核、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优秀班集体每学期末评选一次。

3、分年级评选,优秀班集体数一般不超过本年级班级的30%。

三、奖励办法

评选出来的优秀班集体在第二学期初颁发奖状并给班主任发放奖金。

本办法由教育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并在操作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优秀备课组考核方案

 

【指导思想】

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落实课堂有效教学,强化集体备课管理,调动备课组长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考核细则】

1、计划和总结(20分)

在学期初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并结合本备课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期末交总结。缺交备课组计划或总结扣2分;学期末,教师结合学期工作撰写教学总结,缺交教师个人总结扣1分/人。

2、集体备课(60分)

(1)记录(10分)

备课活动要有记录,缺一次扣2分;记载粗略扣1分。

(2)活动人数(20分)

缺一人扣2分,迟到一人扣1分,特殊情况须向教科室请假。

(3)活动情况(20分)

有看作业、闲聊、看其它书等与备课活动无关的情况,扣2分/人。

(4)活动时间(10分) 

推迟进行或提前结束扣2分/次(每次集体备课至少一节课)。

3、教案(20分) 

少一次,扣1分/人,扣完为止;组内30岁以下青年教师教学后记必须达教案数的80%以上,30岁以上教师教学后记不少于60%,每少10%扣1分/人。

【奖励办法】

基础分90分以上且总得分为前10%的备课组评为优秀备课组,相应备课组长评为优秀备课组长,给予优秀备课组300元的奖励,成员在期末绩效考核中给予一定奖励加分。

注: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取消备课组评优资格。


优秀教研组评选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学科教研组建设,完善学校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推动新课程的全面实施,学校决定每学年评选优秀教研组一次。现将优秀教研组评比办法公布如下:

1.认真组织全组教师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标准,研究新课程实验教材的教学法,积极完成教学研究任务。

2.每学期能认真制定工作计划,举行各种类型的教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反思,务求实效。

3.营造教研组良好的教学研究气氛,组内教师整体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成绩优秀;组内教师经常互相听课,在学校的教学观摩与评课等业务活动中能有效组织,主动参与,并且成效显著;扎实推进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开发,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并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教研组成员的教育科研意识强,能主动承担各类课题,围绕构建高效课堂开展教学研究;能积极撰写论文与教学反思;能自觉根据学校的要求研究教学规律,在教学上不断创新,中考成绩突出。

5.组内教师有较好的团结合作精神,并且发挥出团队协调作战的优势,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

6.组内老师能积极参加省市级教研活动、竞赛或业务培训,承担对外公开课或在市级以上教研、培训中进行讲座或经验介绍等任务。

7.优秀教研组每学年末评选并予以表彰。获评的优秀教研组不超过全校教研组总数的20%,学校给予优秀教研组800元的奖励,优秀教研组组长奖励1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教研组的成员优先安排外出交流与进修。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教研组:

1)有违背湘阴县教育局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 

2)有教师在绩效考核中评为C等或不合格。

9.评比程序:
     1)教研组申报、填好自评表

2)教务处、教科室审核,汇总情况,交学校考评小组审议,总得分位于前20%的教研组为优秀教研组。

3)由学校颁发优秀教研组及组长奖励。

                                                      


优秀教案评比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全校教师规范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同时熟悉教学业务,争创教学典范,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优秀教案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教案编写规范要求

1.教案内容。包括:课题、课时安排、教学三维目标、教学重难点、二次备课、课程类型、教学方法、教具准备、教学过程(旧课的复习、导言、教授新课、板书设计、巩固练习、小结、作业布置等)、课后反思(体会、得失分析、改进)。

2.教案保持完好整洁、无破损、缺页等,书写整齐、图表规范、板书设计科学合理。

3.教学环节齐全,能体现教学全过程,对课堂教学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4.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材分析透彻,语言准确,切合教材和学生实际。

5.教案中既能体现传授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能体现教学方法的灵活性。

6.能恰当合理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二、检查评比范围

学校全体教师

三、评选比例

按教师比例的10%进行奖励。

四、评价(考核)标准

教案编写认真规范,每个教案达到教案编写要求,有特色,学期教案完整,在本组教师中有示范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1.教案保存完好整洁,书写美观,字迹工整,无破损、缺页、卷角、污染等。(15分)

2.教案格式规范,各环节齐全,能体现教学全过程,对课堂教学有很好的指导作用。(20分)

3.教案要新颖,特别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要体现新课改的理念。(15分)

4.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材分析透彻,语言准确,切合学生实际。(20分)

5.教案中既能体现传授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能体现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和多样化。(15分)

6.教案能体现能力培养,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求异思维。(15分)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学校每期进行两次(期中、期末)教学常规大检查,评选出10﹪以内的优秀教案,获得优秀教案的教师每人奖励200元(跨科的教师教案检查以其所教主要科目的教案为准),优秀教案将在学校的相关平台进行展览。


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2、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违规向学生收费,不搞有偿家教、家养,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和商品等。

3、班级学风好,学年内曾被评为“学习成绩优秀班级”或获得“学习进步显著奖”。(此项由教务处与年级组根据优秀率、合格率、人平分综合评价。每学期两项获奖班级总数不超过年级的50%)学年内两率一分综合位于年级前50%。

4、班级日常管理到位,班风好,学年内被评为“常规管理优秀班级”。班级无重大责任事故,班级受记大过以上(含记大过)处分的学生每学期不超过二人次,班级财产保护好。学年内常规考核月平均分位于前50%。

5、学生巩固率为100%,班级无学生流失。

6、工作作风民主,学生及家长反映好,调查问卷班主任工作满意率达60%以上。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有效利用家校互联网络平台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典型学生建立家校合作教育档案,跟踪记录学生教育过程、效果(每学期上交1—2个教育案例)。

7、按学校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升旗仪式、校会、班会、两操一课及其他外出参观活动,跟班管理学生,无迟到、缺席情况。加强对班上寄宿生的管理,按要求对寄宿生的晨跑、晚就寝及午休等时段进行督促检查。寒暑假协助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或社会实践活动。

8、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形成班级管理特色,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理论思考。班级文化、班级特色在年级或学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或德育研讨会上进行推广;推出班会公开课,具有良好的教育意义;德育论文在德育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以上一等奖。

9、按时上交班级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种资料,按时参加班主任会,无迟到、缺席情况。

二、评选程序及待遇

1、校级“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

2、各年级推荐符合以上条件候选人上报教育处,教育处逐条审核后上报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德育工作小组综合评议后确定年度优秀班主任。

3、评为优秀班主任的老师,学校给予一定数量的经济奖励,颁发荣誉证书,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

4、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的有资格参加学校年终的“十佳德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参评省、市级“优秀班主任”均在“校优秀班主任”的基础上产生。

5、在晋级、职称评定,其他各级评优评先中,学校优先考虑优秀班主任。


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为适应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青年教师成长、成才树立榜样,激励青年教师不断进取,努力成长为师德高尚、专业水平一流的优秀骨干教师,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的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所从事的工作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2、教学工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近三年内送过毕业班;

②本年问卷满意率在85%以上;

③本年内教学成绩位居年级前1/3

3、教学科研(①②中须满足一条;③④⑤⑥中须满足一条):

①本年内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教研论文;

②本年内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奖;

③近两年在赛课中获得过学校一等奖或县级一、二等奖或省市级一、二、三等奖

④近两年上过级以上(含级)公开课;

⑤近两年内有得到学校充分认可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课题;

⑥开发了一门校本课程。

4、班主任或教练与辅导员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1、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时,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好相应的表格,并提交与自己申报表中内容相符的各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评定

1、由相关处室对申报教师资格、材料进行审定。

2、教师所在年级组、教研组召开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后,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签署意见。

3、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

4、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1、学校颁发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证书并奖励500元

2、优先安排参加培训。


青蓝工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使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早日成才,以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的建设,学校将时刻关注他们的成长和融入状况,及时指导、尽快到位。发挥“青蓝工程”的育人功能,逐渐锻造他们向骨干、名师型教师方向发展,促进年轻教师快速、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老教师传、帮、带的积极作用,师徒互动,共同提高,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重点

1、以“历练师品、提高师艺、提升师德”为主导,引导青年教师关注自身的专业发展、关注学校的发展。

2、引导青年教师了解我校的办学理念、老教师的光荣传统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树立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的思想,确立为教育事业终身奋斗的思想。

3、引导青年教师加强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在年级组内研讨课、学校汇报课、出师课、家长开放课或校内赛教课等多层次的教学活动中展现自己的风采。

三、工作要求

(一)青年教师方:

1、认真贯彻师德规范,自觉坚持用师德标准指导自己的言行,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重导师、主动积极。

2、每学期听听导师课不少于20节(每周不少于一节),要认真写好听课笔记,学期期末前组织检查。

3、试用期的青年教师要主动将每堂课教案在上课前送指导教师审阅,经签写意见后上课,提高每堂课的教学效果。

4、期末每人上汇报课一堂,撰写一篇教学反思和一篇论文。

5、积极参加市级、校级、学科组的各项教科研活动或比赛,活动成绩作为对青年教师的考核的重要依据。重视继续教育活动,保证认真阅读几本教育理论专著,并认真做好笔记,认真完成校长室规定的寒暑假学习任务。

(二)指导教师方:

1、带头执行师德规范,用高尚的师德为青年教师作出示范。

2、根据被指导者的工作经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指导老师经常给青年教师就备课、上课、辅导学生、作业批改等方面给予指导,扎实做好教学常规工作。

3、帮助新教师审核教案,指导命题出卷。要经常随堂听课,每学期至少听10节徒弟课、并及时给予指导。

4、指导老师要对青年教师教学研究、论文撰写方面经常给予指导,主动提供教育理论和教学信息资料,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

5、积极支持和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业务练兵活动,并给予业务指导,及时写好评课意见。督促青年教师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基本功作业,鼓励青年教师经常运用教学现代化设备。

6、经常关心青年教师的教学质量,帮助分析总结。继续发扬我校许多老教师的传统美德,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使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四、考评与奖励

青蓝工程”每学年考评一次,学校组织考评小组对参与“青蓝工程”的青年教师进行考评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占总参与教师人数的70%)。学校给获奖的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颁发证书,并给予指导教师600、400、200元的奖励,青年教师300、200、100元的奖励。并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进行表彰宣传。

 

附:“青蓝工程”验收评比细则:

1.青年教师汇报课(60分)

每一位青年教师上一堂“青蓝工程”验收汇报课,评审组听课并打分,按2:3:5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分别计55—60分,48--54分,38--47分。

2.师徒听课记录(15分)

青年教师听课(10分):以本学听导师的课节数为依据。40节以上的计10分,30--40节的计8分,20--30节的计6分,10--20节的计3分,10节以下计0分。

指导教师听课(5分):以本学听徒弟课的节数为依据。20节以上的计5分,10--20节的计3分,不足10节的计0分。

3.青年教师教案(10分)

所有参加青蓝工程的青年教师须提交参与期间一学年的备课本,由验收小组检查打分,按2:3:5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分别计10分、7分、5分。教案撰写格式不规范、缺少课后反思的酌情扣分。

4.学习笔记(5分)

对青年教师的学习笔记,按2:3:5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分别计5分、3分、1分。

5.学生问卷测评(5分)

根据学生的问卷调查,满意率在70%(含)以上计1分,80%(含)以上计3分,90%(含)以上计4分,95%以上计5分。满意率在70%(不含)以下计0分。

6.荣誉成果(5分).

在本学期内青年教师有关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论文、经验交流材料获学校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3、2分;正式发表或获得县级以上奖励的相关文章计5分;在各项评比、竞赛活动中获得校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3、2分,县级以上奖励的计5分。此项得分不超过5分。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夏电收 (董事长)                              

副组长:何俊(校长)

组员:全体行政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扎实的学识素养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或者教研工作中能够担当骨干。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3.骨干教师申报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近三年在本校担任过初三毕业班或者初二生地教学,或担任过小学毕业班教学。

(2)初三中考或初二生地会考或任教毕业班(小学六年级)成绩居年级前1/3名。

(3)近一年来学生平均满意率不得低于90%.

4. 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

三、评选对象:一线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四、评选方式

1. 个人申报或科组推荐

2.评选领导小组对照条件确定入围人选。

3.评选领导小组对入围人员推门听课并打分。

4.民主测评:评选领导小组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5.评选小组根据入围人员的上课得分及测评结果,确定人选。(讲课得分占50%,评审小组评议占50%)

6.公示评选结果。

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

校级骨干教师享受每月50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自评定之日起,不含寒暑假);外出学习、考察优先。

六、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校级骨干教师的任期为一年,每年下学期评选一次。

2.校级骨干教师的津贴在第二年的下学期一次性发放,如当选的骨干教师在第二年调离学校,则不享受骨干教师津贴。

3.校级骨干教师在享受骨干教师津贴后需在学校至少工作五年,如在享受津贴的第一年后调离学校,学校将收回4000元。如在享受津贴的第二年后调离学校,学校将收回3000元。如在享受津贴的第三年后调离学校,学校将收回2000元。如在享受津贴的第四年后调离学校,学校将收回1000元。

4.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在任期内,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跟踪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和骨干教师津贴。

(1)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  

(2)当年请假累计达二十个工作日以上(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     

(5)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滑坡。

七、骨干教师应承担的义务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郡城东学校教师手册》。在教师中起到表率作用。

2、具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承担示范课、研讨课、教科研等工作。

3、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每学年必须指导一名以上教师,且效果明显。

  4、骨干教师应该履行的其他义务。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属学校评选小组。


中考奖励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毕业班教师的积极性,强化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充分体现能者多劳,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并结合本届初三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奖励方案。以后每年奖励方案以此为蓝本,适当考虑该届实际情况,经校务会议讨论,并报董事会批准,可作适当修改。

一、奖励金额和中考指标的确定

1、每年中考如完成学校下达的中考指标,学校奖励毕业班管理团队和教师团队40万元

2、中考完成学校下达的中考指标,毕业班教师团队和学校行政团队奖励学习考察费3000元/人(含在总奖励金额中)

3、学校中考指标:

年级中考指标:一中录取人数湘阴县第一名,中考综合评估岳阳市第一名。

班级中考指标:

通学班一中录取人数=通学班总人数÷班级个数×55%

寄宿班一中录取人数=寄宿班总人数÷班级个数×55%

班级普高录取率90%以上。

达到上述指标,按奖励方案执行未达到年级标,取消中考奖励班级一中录取指标人数少一人该班班主任奖励及该班教师团队奖励按90%计算,少两人按80%计算,依此类推。

二、班主任奖励

1、有效人数(考分上湘阴一中录取线并就读湘阴一中、长郡中学、省理实班的学生数)奖励

正录一中达到班级中考指标,奖励1000元,每超过1人奖励100元。

2、特别奖励:

(1)班级学生进入全县前1—10名奖励200元/人,11—30名奖励150元/人,31—50名奖励100元/人。

(2)班级中有学生荣获中考全县第一名奖励1000元,考入长沙四大名校理科实验班奖励500元/人。

三、教师奖励

1、团队奖励:

(1)有效人数:

一中录取达到班级中考指标,每班奖励4000元,每超过1人奖励200元。

(2)全科合格率:

一中录取达到班级中考指标的班级可获得全科合格率奖,第一名奖励1000元,其余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0元。

注:以上两项奖金计算到班,然后按各科系数折算分配到该班科任教师。

2、单科奖励:

(1)人均分:

该科达到平均分,奖励400元,每超过1分奖励20元,差1分扣20元。

(2)优秀率:

该科达到平均优秀率,奖励400元,每超过1个百分点奖励20元,差1个百分点扣20元。

注:以上两项奖励教多班累加,再乘以该科系数为实际奖金额。

3、音体美奖励:

按正取一中特长生实际人数,奖励200元/人到相应科任教师。

4、中考第一名及录取理实班奖励

班级出现中考第一名该班科任教师每人奖励300元,录取理实班1人该班科任教师每人奖励100元,录取多人奖金累加。

四、管理奖

1、特殊贡献奖:

对毕业班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设立特殊贡献奖,奖金由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

2、主管年级校长、年级主管、年级组长及教务主任完成学校下达中考指标后,常规管理奖励由学校董事会讨论决定。

3、其他与初三工作相关人员完成学校下达指标,根据中考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由于毕业班工作需要,个别教师学校综合考虑中途换人,该科目奖金原则上根据教师任课时间长短进行分配,其中上学期占30%,下学期占70%。

对因教师自身原因给学校和班级工作造成影响中途换人的,中考奖励不予考虑。教师在任教完本届初三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调离学校的,只享受学习考察,不享受中考奖金的分配。学习考察只限教师本人,不能由他人代替。所有教师因为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考察,学校不补发考察费。

本届初三,从初一到初三带班三年的教师享受奖励金额100%,从初二到初三带班两年的教师享受奖励金额的95%,只在初三带班一年的教师享受奖励金额的90%。

为鼓励毕业班教师热爱长郡·城东,扎根长郡·城东,设立教师鼓励奖600元。

、各科比例系数

语文:1     数学:1    英语:1  物理:0.6

化学:0.6   政治:0.4  历史:0.4   生物:0.3

地理:0.3 体育:0.15

十、本奖励方案最终解释权属校长室,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另行讨论决定。

 

编辑:程竹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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