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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校车安全协议书

2014年03月24日 18:11:07 访问量:766

为了让您的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学,方便家长,确保小学生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家长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2、校车方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学生。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跟车教师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4、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点,选择安全地段停靠。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5、校车运行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不允许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学生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校车方接送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7、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8、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9、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10、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校车方、家长双方各一份。

 

 

校车方:

 

 

 

  长:

 

 

 

 

 

2014221

编辑:程竹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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